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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宁县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回访检察工作
2020-08-13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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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8-13

 

   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,为了助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,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。近日,中宁县检察院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回访检察,这是自7月1日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以来,该县检察机关首次开展社区矫正回访检察。

 

    中宁县检察院对全县12个基层司法所中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个人档案资料、请销假制度落实情况、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录入、社区矫正人员系统定位手机是否正常运行,以及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,矫正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了全面检察。发现矫正对象档案中有诸如无矫正方案、无个人期满总结、无销假手续的个性问题,矫正方案内容相似的共性问题。对此,检察人员全部进行了反馈,并对今后如何更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合理建议。

 

    依托7月1日起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,中宁县检察院开展回访检察监督,既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,及时发现并解决了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又提升了社区矫正的效果,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、规范、高效运行。今后,中宁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常态化建设,严防矫正对象再犯罪和脱管、漏管问题的发生,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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